【权威竞赛】第18届 NOC大赛地方选拔组织工作相关文件

Yuan 2020-11-24 16:56:51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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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  《关于举办第十八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大赛的通知》(全组委函〔2020〕6 号)已发布。经全国组委会研究,第十八届NOC 大赛全国决赛拟于 2020 年 11 月底至 12 月初举办;地方选拔赛须于全国决赛报送前进行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总体形势, 为参赛人员的安全考虑,对第十八届 NOC 大赛地方选拔赛的组织工作提出如下要求。

一、地方选拔赛组织原则

(一)强化疫情防控管理
          各地方组织单位在组织现场选拔赛时,要坚持把疫情防控摆在首位,在取得本地疫情防控部门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前提下, 按照“谁组织、谁管理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落实主体责任,制定应急预案,明确疫情防控和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。要控制好现场聚集规模,做好流程管理,将防控措施贯穿选手报名、组织、签到、竞赛、离场等各环节,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, 加强疏导,指导选手做好防护。

(二)坚持公益性、“零收费”原则
         不得向学生、学校收取任何费用;
         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竞赛活动成本;
         不得通过面向参赛学生组织培训、冬令营、夏令营等方式变相收取费用;
         不得推销或与一些公司挂钩变相推销资料、书籍、商品等;
         不得借竞赛之名开展等级考试违规收取费用;
         竞赛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加分依据;
         坚持自愿原则,不强迫、诱导学校、学生或家长参加大赛。

二、地方选拔赛组织要求

(一)赛前报备
         各地方组织单位须于现场选拔赛开展前,取得本地开展选拔 赛相关批准文件,汇同组织方案、应急预案,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前报送至全国组委会备案。

(二)选拔内容
         创新创意类和智能竞技类赛项不得少于 5 项。

(三)赛项评审
         须秉承客观性、公正性、规范性、公平性,严格规范评审办法、程序、标准,健全异议处理、回避、监督机制。

(四)决赛报送
         决赛名额原则上须通过地方现场选拔后向全国组委会报送。 各赛项各组别 3 支队伍,各组别之间不得进行名额调剂。决赛队伍信息于2020 年11 月20 日前报送至全国组委会,逾期不予接受。地方组织单位如因疫情等客观原因无法组织现场选拔赛,由赛项技术支持单位提供线上技术测试等方式进行选拔,并依据测试成绩进行报送。

          联系人:王老师     010-87663340

(详 情 见 附 件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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